近段時間,一連串的監管重拳都緊扣““不告而投”罰單,引發不少的關注。
如果說,今年3月份,快遞新規(《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剛落地的時候,或許還有人心存僥幸心理,那么這次管理部門整頓“不告而投”,明顯是動了真格。
無須再做過多說明,事實已經擺在眼前:隨著監管趨于嚴格,針對“不按需投遞”的監管沒有最嚴,只會更嚴。誰再把快遞未經用戶同意就放到快遞驛站或快遞柜,就要面臨處罰,萬不可抱任何僥幸心理。
作為新規的明確條文,“送貨上門”肯定是快遞企業不可推卸的義務。
但問題是:不上門和難上門的背后,根源在哪兒?——
是消費者不理解嗎?法律規定快遞送貨上門,消費者自己花了錢(即便是包郵),就應該享受快遞應有的服務。至于快遞公司和快遞員的“苦衷”,那是企業和從業人的“內部矛盾”,不能轉嫁給消費者。
是快遞員不愿意嗎?不是不愿意上門,而是不現實。派件量大,同時還要承擔攬收任務,根本就沒有時間做到全部或者哪怕按需送貨上門。只能冒著被投訴的風險鋌而走險。畢竟,“因為不送貨上門被投訴”還只是一個概率事件,但如果完不成當天的派收任務,被公司罰款卻是板上釘釘的事。左右都會罰,只能選風險相對較低的那個來作為“犧牲”。
是總部不明白嗎?相信沒有哪個總部不想提升服務質量,但是沒辦法,業務量突飛猛進,但成本也日益增高,行業整體增量不增收,尤其末端壓力更是空前。只能通過門店、快遞柜等新業態來分攤成本和消解派件端的壓力。
……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吆喝聲越響亮,“囚徒困境”也越顯著。
幾乎所有快遞人都明白一個道理,新規實施后,大家爭論的焦點,往往并不是“送貨上門”本身,而是誰要為此買單。
今年4月份,京東就打響“上門收費”第一槍,鼓勵第三方商家自主開通“送貨上門”服務,且明確表示這一服務的商家需要支付一定的“上門費”。
京東為什么要收“上門費”?
這背后的邏輯很簡單——放在大的背景下,不論是從國家政策引導,還是行業發展趨勢,或是消費者對快遞服務的需求,都在不斷升級。
在這個階段里,作為電商平臺競爭的核心資源之一,快遞服務環節由此也全面開啟了從比拼價格到比拼服務的“高卷”時代。于是,我們看到,不止京東,抖音和淘寶等電商平臺也開始改造業務流程,讓客戶自主選擇投遞方式,或上門,或到站到柜。
俗話說,但凡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京東宣布全量開放,這足以說明,解決送貨上門難題,最簡單且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加錢”。
以往,一談及“送貨上門”,大家的注意力似乎更集中各類罰款名頭上,卻忽略了快遞新規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定方向”,給大家明確指明了快遞企業“最后一公里”未來發展的方向,那就是以服務為導向。
無論如何,長痛不如短痛,用更高的標準來“倒逼”快遞服務再上一個臺階,并不是一時之舉,而是需要長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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