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項對癥需迫切解決的物流難題,條條落在求發展的企業心坎。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簡稱《意見》),為物流業發展再樹政策里程碑。為區別6月8日國務院出臺的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工作的八條內容,業界把此次出臺的《意見》簡稱為物流“國九條”。《意見》內容涉及稅收政策、土地政策、車輛通行、管理體制、整合發展、科技創新及應用、物流投融資、農產品物流等九項內容。相比國務院此前出臺的《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簡稱《物流規劃》)和物流“國八條”,《意見》有哪些新的突破和亮點,對物流業發展將帶來哪些影響?
關鍵詞:
直面減負
第一條: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
記者觀察:稅收政策,是物流企業最為關心的政策問題。《意見》的首項措施直指物流業稅收減負。
《意見》中明確提出要“統籌完善有關稅收支持政策”。其中,抓緊完善物流企業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辦法,“擴大試點范圍”直至“全面推廣”,將使更多的物流企業享受到差額納稅帶來的真正實惠。
對“各環節營業稅稅率不統一”問題,《意見》指出了新的解決思路。近期,增值稅擴圍,即以增值稅替代營業稅的減稅改革,已開始在上海試點。業內普遍認為,增值稅擴圍有利于避免營業稅重復征收的問題,稅制上更加公平合理。為此,《意見》創新性地提出“結合增值稅改革試點”,盡快研究解決各環節營業稅稅率不統一問題。
物流企業往往占地面積大、贏利能力低,但《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自2006年進行修改后,土地使用稅稅率比原來提高了2倍。《意見》對此問題態度鮮明:完善政策,“促進物流企業集約使用土地”的同時,也要“滿足大宗商品實際物流需要”。
政策脈絡:2009年出臺的《物流規劃》中提出“抓緊解決影響當前物流業發展的土地、稅收、收費、融資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但并未涉及過多細節。在物流“國八條”中,首次明確要從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解決營業稅稅率不統一、完善土地使用稅政策三方面“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而最新出臺的《意見》,則在“國八條”基礎上進行了補充,增加了“統籌完善有關稅收支持政策”、“結合增值稅改革試點”等等新的內容,使政策更細化、使方向更明確。
關鍵詞:
土地惠政
第二條:加大對物流業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記者觀察:按照《物流規劃》,我國今后將重點發展九大物流區域,建設十大物流通道和一批物流節點城市。主要物流節點城市,未來將根據本地產業特點、發展水平等標準,完善城市物流設施、加強物流園區規劃建設。不過,用地問題很可能導致物流園區規劃難以“落地”。
“用地指標限制”往往使有些物流項目難獲物流用地。《意見》對此提出了多條應對措施,包括制定全國物流園區發展專項規劃,對規劃內物流園區用地給予重點保障。對各地區物流業發展規劃確定的重點物流項目用地、對政府供應的物流用地,都明確了具體的操作程序。
利用原有物流基礎設施是解決物流用地的方式之一。《意見》不僅“積極支持”該思路,還對一些具體情況進行了說明規定。例如,如果原有物流基礎設施,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租賃,應按規定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經批準可采取協議方式出讓。
“物流用地價格過高”是另一大瓶頸。《意見》除表明“要在加強和改善管理、切實節約土地的基礎上,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之外,還特別強調:土地出讓收入要依法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在業內人士看來,如果這一政策得到堅決的貫徹實施,將切斷土地收入與相關主管部門間的經濟聯系,從而將有利于物流價格的合理化和正規化。
政策脈絡:《物流規劃》在“重點工程”部分,針對物流園區用地提到,“在重要物流節點城市、制造業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進行規劃和建設,同時強調物流園區要“節約土地占用”、“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物流“國八條”僅提出通過制定物流園區發展規劃,利用現有物流設施和資源兩條措施。《意見》中物流用地方面內容更加豐富和具體,包括制定扶持政策、出臺物流園區規劃、重點物流項目用地取得、整合原有資源、土地出讓管理等等。
關鍵詞:
便利通行
第三條:促進物流車輛便利通行
記者觀察:路橋費成本過高,已成為物流業發展中首當其沖的“路障”。而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物流車輛,因不能合法進城通行、停靠和裝卸作業,隨時都可能面臨違規罰款的風險。“行車難”和“行路貴”不僅增加了物流企業運營成本,也降低了物流效率,還影響國民經濟的整體高效運轉。
為解決“行路難”,《意見》提出要大力推行不停車收費系統、抓緊修訂完善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管理辦法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規定。而且,為了促進甩掛運輸發展,要研究調整掛車交強險征收政策;為了順暢城市物流車通行,要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辦法,確定城市配送車輛的標準環保車型等等。
為解決“行路貴”,《意見》明確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要“逐步有序取消”、普通公路收費站點數量要“減少”、高速公路收費的監管力度要“加大”、不合理的收費站點要“撤并”、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要“逐步降低”。
此外,《意見》中還提到“對已出讓經營權的繁忙路段,應根據政府財力狀況逐步回購經營權”。這條看似平常的內容,或將對一些爭議較大的收費公路未來走向,起到極大的影響。
政策脈絡:《物流規劃》在“重點工程”部分的“城市配送工程”中提到,加快建設城市物流配送項目,鼓勵專業運輸企業開展城市配送,解決城市快遞、配送車輛進城通行、停靠和裝卸作業問題等。
在“國八條”中,涉及降低過路過橋收費、解決城市中轉配送難等內容。《意見》中,除了提出要按照規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減少普通公路收費站點數量、撤并不合理的收費站點、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等具體措施外,在規劃建設方面,還提出要盡快研究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統籌發展以普通公路為主的體現政府普遍服務的非收費公路和以高速公路為主的收費公路。
關鍵詞:
改革體制
第四條:加快物流管理體制改革記者觀察:《意見》不僅明確要加快推進物流管理體制改革,而且提出要鼓勵物流企業開展跨區域網絡化經營,使人們看到了國家加快推進物流管理體制改革的決心。
在物流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方面,許多地方往往要求企業在當地登記注冊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不允許注冊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有些地方的規定更苛刻,如物流企業設立分支機構要在當地找“掛靠單位”、硬性規定物流企業分支機構所需車輛的臺數等等。
《意見》則明確規定,對于法律未規定或國務院未批準必須由法人機構申請的資質,物流企業總部統一申請獲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機構可向所在地有關部門備案獲得。物流企業總部統一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和經營審批手續后,其非法人分支機構可持總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注冊,免予辦理工商登記核轉手續。
一體化運作、網絡化經營,是現代物流的發展特點;總部簽約、分部經營,是大型物流企業集約化經營的基本模式。《意見》的出臺,有利于打破物流管理的條塊分割,使得國內物流企業將網絡資源優勢能夠真正發揮,從而做大做強。
政策脈絡:《物流規劃》中多次提到物流管理體制問題,“基本原則”、“主要任務”中都有涉及,在“政策措施”部分,則進行了重點闡述。包括:繼續深化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貨代等領域的體制改革;打破行業壟斷,消除地區封鎖,依法制止和查處濫用行政權力阻礙或限制跨地區、跨行業物流服務的行為等等內容。
物流“國八條”中,在“改進對物流企業的管理”的條目中,重點提到了要“放寬對物流企業資質的行政許可和審批條件,逐步減少行政審批,提高審批效率”。而“國九條”更加細化和具體,不僅有宏觀的指導,還在物流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等具體問題上有了明確規定,使物流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和方向更加堅定和明確。
關鍵詞:
資源整合
第五條:鼓勵整合物流設施資源
記者觀察:物流業的升級發展,需要對分散的設施資源整合,也需要對分散的企業隊伍整合。《意見》從物流行業內部提出物流資源整合、從物流需求市場提出意見,更從集聚性綜合服務平臺上提出整合意見。針對物流行業提出的意見可以用兩個詞組概括:一是“兼并重組”,鼓勵大型優勢物流企業主導行業企業整合重組,實現做大做強;二是“聯盟合作”,這也是鼓勵中小物流企業走出小、散、弱混戰形式,走向集約化經營。
此次《意見》還體現了國家提升并豐富了對物流資源整合的內涵,整合的范疇已從物流服務供應商延伸到物流服務需求商,是一個更深遠意義上的物流資源整合。這體現在兩點:一是對工商企業的整合,鼓勵商貿物流企業推行共同配送,對制造企業剝離物流資產提出了財稅杠桿;二是《意見》還從工業集聚性服務平臺上提出要求,強化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集聚性平臺的物流體系建設。這些可以說為第三方物流的充分發展營造環境。
政策脈絡:在《物流規劃》中的九項“重點任務”中明確提出,“加快物流企業兼并重組”鼓勵物流企業通過參股、控股、兼并、聯合、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進行資產重組。
在“國八條”中的第五條提出“鼓勵整合物流設施資源”提出支持大型物流企業對分散物流設施資源整合,和中小物流企業聯盟合作,及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共同配送。
關鍵詞:
科技強身
第六條:推進物流技術創新和應用
記者觀察:“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目前我國物流總費用占GDP的18%,是發達國家的兩倍,我國物流效率仍然偏低。中國物流業要改變傳統滯后的發展,從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型,必須用科技強身。
若不能實現核心技術自主,企業難免淪為產業鏈低端打工者。在西方國家提出“智慧物流”等新概念時,中國的物流產業安全需要自主技術保駕護航。《意見》該條指出要加強物流新技術的自主研發。《意見》同時強調了物流設備的研制和物流裝備的現代化建設。
信息化、智能化、可視化是未來現代物流的最鮮明體現。《意見》在此方面也旗幟鮮明,并重點圈定了貨物跟蹤定位、無線射頻識別、物流信息平臺、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軟件,移動物流信息服務6項關鍵技術。而且對物聯網在物流領域的應用提出要求,為搶占未來智慧物流占據制高點。
《意見》此次對物流技術創新與應用上升到涵蓋物流服務供需雙方,在對物流企業提出要求時,同時提出推動重點制造企業和商貿企業、物流企業物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進有序交換和集成應用。推進物流信息資源開放共享,處理好安全與協同的關系,鼓勵采取多種方式實現物流信息的互通交換,促進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的協同和聯動。這些都將為物流業與工業企業、商業企業的信息聯動提供機會。
政策脈絡:《物流規劃》的六項“基本原則”,包括“建立技術標準,推進一體化運作”、“創新服務方式,堅持科學發展”。而《物流規劃》中“九項主要任務”中包括“加強物流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國八條”的第六條提出要推進物流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強物流新技術自主研發,加快先進物流設備研制,制定和推廣物流標準,適時啟動物聯網的應用示范。推進物流信息資源開放共享。
關鍵詞:
融資活血
第七條:加大對物流業的投入
記者觀察:“融資難”是國內物流企業發展的老問題。《意見》一如既往地提出要加大物流業的投入外,還對投資領域做了重點圈定:重點投資物流企業的運輸、倉儲、配送、信息設施和物流園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意見》的重點圈定體現了國家正在調整對物流投資的姿態和方向,這不在是金融危機期間的直接給物流企業做眼前的應急輸血,而是著眼于從長遠戰略發展思考對物流業的投資,為物流業百年發展奠定硬件設施等基礎。《意見》還著重強調了信貸支持和融資環境的長遠建設。
在企業信貸支持上,《意見》也深化了在《物流規劃》中的一些指導思想,對銀行金融服務機構提出,除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外,還明確加快推動適合物流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以及探索抵押或質押等多種貸款擔保方式。
在企業融資環境上,《意見》明確提出了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上市和發行企業債券。但謹言慎語的表述還是給人感覺有些蒼白,對物流加大投入的具體方式等還需要在落實中細化和探討。
政策脈絡:在《物流規劃》提出的九項“政策措施”中,第五條是“多渠道增加對物流業的投入”。對列入國家和地方規劃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鼓勵其通過銀行貸款、股票上市、發行債券、增資擴股、企業兼并、中外合資等途徑籌集建設資金,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涉及全國性、區域性重大物流基礎設施項目,中央和地方政府可根據項目情況和財力狀況適當安排中央和地方預算內建設投資,以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或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支持,由企業進行市場化運作。物流“國八條”中也提出“加大對物流業的投入”,但表述簡單。
關鍵詞:
涉農優先
第八條:優先發展農產品物流業
記者觀察:縱觀此次《意見》,在農產品物流的表述所占篇幅最多,達1000多字,內容最全面。“國八條”在這方面同樣如此。作為農業大國的中國,農業是中國經濟的基礎,關系到8億人口的生計,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轉。而近年來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過程中,對農村物流的建設的疏忽,目前已暴露出諸多問題。如城鄉物流兩極分化,農產品豐產滯銷、農產品流通鏈條過長等。農產品物流、農業物流、農村物流是解決我國城鄉經濟結構失衡的關鍵環節。
此次《意見》對涉及“三農”方面的物流提出了更加明確的思路。可以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意見》著重倡導發展創新物流模式,倡導“農超對接”、“農校對接”、“農企對接”等產地到銷地的直接配送方式;其二,重振傳統物流渠道,合作社、供銷社等是我國農村流通經濟發展的中流砥柱,是比較適應中國國情的流通及物流服務模式,幾十年的發展積淀了寶貴的網絡和服務資源,《意見》提出發揮供銷社和郵政等物流體系在農村的網絡優勢,積極開展“農資下鄉”配送和農產品進城配送服務;其三,以稅費杠桿支持農產品物流發展,包括調整試點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政策,解決農產品進項稅抵扣問題等;其四,強調農產品物流的現代化與安全生產,提出加快建立主要品種和重點地區的冷鏈物流體系,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其五,強調建設農產品流通及物流服務集聚性平臺,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規劃和建設,規范和降低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攤位費等相關收費;其六,強調農產品物流的便捷通道建設,強調了“綠色通道”政策建設,以及推進糧食儲、運、裝、卸的“四散化”。
政策脈絡:《物流規劃》中的九項“重點工程”中包括“大宗商品和農村物流工程”。物流“國八條”中提出“促進農產品物流業發展”。內容包括大力發展農超對接、農校對接、農企對接,完善農產品增值稅政策,鼓勵大型企業從事農產品物流業,加快建立主要品種和重點地區的冷鏈物流體系,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和配送車輛24小時進城通行、便利停靠政策,加快發展糧食和棉花現代物流。
關鍵詞:
組織協調
第九條:加強組織協調
記者觀察:由于物流行業是一個復合型產業。如果沒有組織協調,再好的物流政策,也可能是一紙空文,難以落到實處。
《意見》特別強調了三項組織協調:第一是對各地區各部門要求,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創新,積極推動物流業發展;第二是對國務院有關部門提出按照智能分工,加強協調知道,抓緊細化政策;第三是對國家發改委提出要求,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各項政策措施落實等。
政策脈絡:《物流規劃》提出的九項“政策措施”頭條就是“加強組織和協調”。要加強對現代物流業發展的組織和協調,在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基礎上,發揮由國家發改委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作用,研究協調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和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加強對地方現代物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研究和協調,為物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政策和體制環境。但在物流“國八條”中,沒有加強組織協調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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